京门市监军庄听告字〔2026〕0205号
北京兴恒万庆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虚假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使用盛敬有效期为2012年08月06日——2032年08月06日的身份证件于2014年11月21日办理了变更登记,而盛敬因证件丢失于2014年02月27日向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申领证件补领。身份证有效期为2014.02.27——2034.02.27。后又因身份证丢失于2024年09月09日又补办了一次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为2024.09.09——2044.09.09,该身份证一直使用至今。我局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01月30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2014年11月21日的变更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等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宇超、韩兵 联系电话:69869713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军庄市场所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